该规则适用于参与淘宝直播营销活动的内容创作者。淘宝直播内容的创作者,从报名开始到活动结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才有机会参与淘宝直播营销活动。专项营销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和限制]
违反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的创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限制参与营销活动:1。近30天(含)内一般违法行为被扣24分,或近90天(含)内一般违法行为被扣48分;2.近30天(含)内有严重违章记分(不含0分),或近90天(含)内因严重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2分;3.近30天(含)内有推广假货被扣分(不含0分),或近90天(含)内推广假货被扣分累计达到12分;4.在限制期、封锁期以及其他限制参与营销活动的情形。
【基本能力】
有直播权。
[综合经营]
如果创作者符合上述基本资质,淘宝直播还会基于内容创作者的多维度运营(如活动契合度、活动契合度、综合竞争力等)进行综合测评。),实际账户控制人的历史诚信管理以及各种营销活动的重点。
[业务准入条件]
1.如果你是淘宝卖家,你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1)遵守淘宝营销活动规范;
2)在本自然年度内,未因发布禁止信息或假冒材料成分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扣6分及以上的处罚分;
3)本自然年度不存在销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4)店铺绑定支付宝账户身份认证信息到达ⅱ类支付账户;
5)店铺有一定的综合竞争力。
2.如果你是天猫商家,也必须遵守天猫商家营销准入的基本规则。
[活动违规管理]
如果内容创作者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者不符合注册要求,淘宝直播还将采取公开警告、营销活动降级或清退、限制参与营销活动等措施。视内容创作者的具体情况而定,除了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