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补贴内容
对在指定的限上零售企业购买的顾客(不含单位、企业)进行补贴,主要包括超市全品类商品和珠宝、家用电器(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中央空调除外)、每人限购每品类1件),资金用完活动即止。参与商超全品类促消费企业:盐山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10万元)、盐山县百樽汇超市有限公司(10万元)。参与家用电器、珠宝类促消费企业:盐百生活广场有限公司(30万元)、盐山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30万元)、盐山县千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万元)。补贴标准及方式
顾客在参与促消费企业指定区域购买商品,满200元补贴50元,以发放消费券的形式进行。消费券面值50元,当日有效,不找零、不兑现。顾客领取消费券时,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且每个身份证每天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
参与家电、珠宝类促销企业补贴比例:按照电器、珠宝类销售单件商品在1000元(含)以上的家用电器、珠宝类,享受补贴10%优惠。(1000元起步,每增加500元,享受10%即50元补贴,不足500元部分不予补贴。)。顾客购物时,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