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维护Aauto快消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和业务运营质量,特修订《Aauto快手小店押金管理规则》。本规则于2021年12月20日修订,2021年12月28日生效。
第三章店铺保证金的存放
3.4商店保证金支付
3.4.1如果平台根据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规定调整或扣除店铺保证金,导致商家店铺保证金余额低于其应缴纳的店铺保证金标准,平台有权作出如下处理。具体处理方法请参考第五章:
A.暂停使用购物车功能;
B.商品上架功能关闭;
C.商品销售受到限制;
D.有限支付提现功能;
E.从店铺账户中转账相应金额付款补足;
F.Aauto Quicker Platform认为必要的其他限制;
3.4.2保证金不足的处理:保证金不足期间,平台有权部分或全部暂停向商户提供服务,逾期未补的,Aauto快消平台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
3.4.3当商户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商户应自行支付额外的支付金额。如果商家怠于履行上述额外支付义务,平台有权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任何其他款项(但a auto quicks平台无此义务),a auto quicks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支付损失;
或者根据《商户服务协议》的约定暂停结算代商户收取的交易款,并有权在商户仍未支付平台损失时扣划相应的交易款,以补偿Aauto更快平台遭受的损失。
第四章促销保证金的交存
4.3促销保证金的扣除、支付和支付
4.3.1在4.2.2中或推广期间出现违规情况,平台有权扣除推广保证金。促销保证金低于应付标准的,应在收到付款通知的次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付款。逾期付款,视为平台同意关闭推广服务,平台有权立即停止部分或全部活动、举报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具体处理方法请参考第五章:
(1)暂停购物车功能;
(2)商品上架功能关闭;
(三)限量销售商品;
(4)其他平台考虑的其他功能被限制或关闭;
4.3.2与3.4.3中一样,Aauto Quicker平台无义务,但保留使用自有资金代其向消费者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款项的权利,商家有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