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多元化业务引入京东开放平台,帮助业务快速成长,京东开放平台计划对图书品类(除图书-文具-笔/书写工具)的新业务进行扶持和激励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第一,参与业务
京东开放平台是一家POP-SOP模式商家,主营业务为图书类(除图书-文具-笔/书写工具类)(除京东国际、京东快版业务、京西业务、京东小店业务)。
第二,激励政策
1.执行周期: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2.奖励规则:执行期内已入驻、开业并缴费的店铺,符合考核标准的,可享受以下两项奖励:
1)平台使用费返还:图书(除图书-文具-笔/书写工具外)一类品类评定,结算后次月起连续三个月累计有效GMV达到9万,次月返还三个月平台使用费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东钱包账户。
【如商家7月入驻已开店铺并缴费,8月+9月+10月累计有效GMV大于等于9万,11月返还三个月平台使用费】
2)广告费返还:图书一级品类(除图书-文具-笔/书写工具品类)考核,新商家入驻次月起该品类累计有效销售额20 *(12月-12月)百万以上(如果商家7入驻,累计有效销售额20 * 5 = 100万以上,如果商家8月入驻,累计有效销售额20以上)。且广告消费为该品类累计有效销售额的2%及以上,则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月,以累计有效销售额(20*(12个月居住)百万)为基数,超出对比基数部分的4%以广告虚拟货币的形式返还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准通账户。
[例如,某商家9月入驻,10-12月品类累计有效销售额达到100万,广告消费达到2万,超出基数的广告奖励基金的4%返还给北京准通,即(100万-60万)* 4% = 1.6万返还给北京准通]
三。补充说明
1.新商户入驻并在执行期内开设多家店铺的,只有第一家店铺可享受上述优惠;
2.有效销售额以京东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商户在执行期间的有效销售额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京东优惠券/JD形式的订单。COM电子卡、京豆等,部分货款从京东优惠券/京东扣除。COM e卡、京豆等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2)退货货款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3)经销商的订单金额不计入有效销售额(“经销商”是指将从商家处购买的商品转售给任何第三方以获取利润的组织和个人,或者以个人名义代任何第三方从商家处购买商品并赚取差价的组织和个人。对于以分销为主渠道的商家来说,除了其分销商的订单量,这是以京东的判断为准。COM);
4)技术服务率≤1%的订单金额计入有效达标销售额,不计入实际返利销售额。
5)订单运费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6)执行期间已参加其他奖励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的金额不计入本协议有效销售额;
7)京东认为不应计入有效销售的其他部分。
3.有效GMV计算口径:
1)统计本月/本季度以激励类范围下单并完成的订单金额,不包括退货订单金额。
2)技术服务费率≤1%的订单金额不计入有效GMV;
3)由欺骗、非法操作或虚假交易产生的订单不纳入京东体系的GMV统计。此外,如有欺骗、违规操作或虚假交易,京东有权取消商家获得的全部奖励资金,商家应返还已支付的奖励资金。如果长时间未归还,京东有权从商家的结算款或保证金中扣除。如果不足以抵扣,京东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果商家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刷单、优惠券等)获得本协议的激励。),京东有权取消商家获得的所有奖励,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奖励已经给予商户,京东可以直接从与商户结算的任何金额或商户支付的保证金(如有)中扣除奖励金额。如果奖励金额不足,京东有权继续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