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到的订单,大部分商家都会在第一时间发货,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物流服务评分。但也有商家因为境况不佳,不在乎店铺的分数或权重。
1.商家拒收怎么办?
1.与商家协商。
虽然我们在网购平台购物,但实际上,进行交易的还是商家和消费者。当你在这些网购平台上购物的时候,不要想着投诉或者索赔,先看看你购买的商品在配送时间上的规定。
虽然大部分商家承诺的发货时间是24小时,但是很多商品的发货时间都是48小时或者72小时,有些定制商品的发货时间甚至超过30天。
所以,如果商家提前在显著位置标注天猫的发货时间,商家没有超过约定的发货时间就不算违规,投诉失败的概率会比较高,赔偿的可能性为零,浪费了自己投诉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先和商家心平气和的协商,根据商家的回复信息做出回应。这个谈判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制造证据”的过程,其他的会自我完善。
2.申请二次介入。
如果确定商家在超过发货承诺日期后仍未向自己发货,那么就意味着商家先违约。咨询商家无果后,商家只承诺退款,不承诺赔偿。然后可以联系网购平台的二次处理。
联系小二后,一定要表明态度,明确陈述你投诉的理由。比如淘宝卖家逾期不发货涉嫌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方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你投诉的目的是要求赔偿。如果确定商家违规,那么就不要和小二谈其他的事情,直接告诉他你投诉的目的,有助于小二判断你的诉求。
第二,商家不发货赔偿多少?
1.“24小时发货”: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商家需要上传物流号,点击发货。“24小时送达”时限影响商品曝光(不支付违约金),8月25日执行;
2.“48h延迟发货”:买家付款后48h,订单必须有物流代收记录。“48h延迟发货”由30%(5-500元)赔付至5%(5-50元),2020年9月17日起生效。支付方式由消费者投诉成立改为自动支付,2020年9月17日后根据不同商品类别逐步覆盖自动支付方式。覆盖类别参考:天猫发货规则变更公示。
3.“天猫虚假发货”是指物流“已收/已收件”后超过24小时没有物流更新记录,视为虚假发货。消费者投诉成立,赔付30%(5-500元),2020年9月24日生效。
4.“缺货”是指“延迟发货”(即规则要求的发货时间为消费者付款后48h+72h,物流状态仍为“未提货”或订单未发货)后72小时内商品未发货,或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拒绝发货/要求加价发货,视为缺货,消费者投诉成立,20年9月24日起赔付30%(5-500元)
5.“延迟发货”付款后,只要商家仍有“虚假发货”、“缺货”行为,消费者仍可发起“虚假发货”、“缺货”投诉,因此一单最高赔付为已付金额的35%。同一买卖双方,同一自然日内最高赔付500元。2020年9月24日起生效。
6.如果商家确实存在“虚假发货”行为,但消费者投诉的是“缺货”行为,则投诉成立为“虚假发货”(根据商家的实际行为判断)。
如果商家拒绝发货,消费者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生气。但是,你想想,商家已经明目张胆的拒绝发货了,说明已经不在乎这家店了。我们只能投诉,获得赔偿,不要再和卖家耗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