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有序的交易秩序,淘宝对商家的发货时间和交易流程做了如下特别规定。
第一,交货限制要求
(1)一般要求:
对于买家在2021年12月12日00: 00: 00至2021年12月15日23:59:59支付的订单,卖家必须在2021年12月17日23:59:59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收款记录;否则将按照淘宝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规范进行违反发货时间承诺的处理。
(二)定制、预售、众筹商品:
以卖家设定的发货时间(即商品详情页显示的发货时间)为准。
(3)交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调整未送达订单的退款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12日00: 00: 00至2021年12月12日07:59:59期间,暂时关闭消费者“已买宝贝”页面已付款但尚未发货订单申请退款功能;该功能将于2021年12月12日08:00:00再次开启;但是,虚拟商品订单除外;退款条目信息和/或状态以特定消费者的“已购买宝贝”列表为准。
第三,淘宝发货时间承诺产品暂时关闭。
2021年12月11日16: 00: 00至2021年12月14日23:59:59
(1)对于发货合同产品中设置的发货时间小于等于3天的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不会显示在商品详情页中。
1.2021年12月11日16:00:00至2020年12月11日23: 59: 59支付的订单,适用每日发货规则,即未显示小于等于3天的发货合同时间,卖家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旺旺另行约定,否则必须在48小时内发货。
每日送货规则见https://rule.taobao.com/detail-10000177.htm。
2.2021年12月12日00:00:00至2021年12月14日23: 59: 59支付的订单,不显示小于等于3天的发货合同,卖家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旺旺另行约定,否则适用上述淘宝12.12活动特殊发货规则。
(二)对于交货合同产品设定的交货时间超过3天的货物,设定的交货时间正常显示在产品详情页面,卖方应按照设定的承诺交货时间交货。
本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公开,并于当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