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上找代购商品的人真的太多了,因为这一块需求巨大,自然吸引了很多卖家在淘宝上开代购店。但是,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纠纷。这种情况下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1.本规范所称代购服务,是指卖方接受买方委托,在境外购买指定商品(该商品无库存)的服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交易不视为购买服务交易,相应争议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境外:在本规则中,境外是指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省。
2.卖家在发布采购信息时,应当按照商品发布规范对所采购的商品进行描述,并对卖家和厂商对所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代办费以及采购中涉及的运费进行完整描述。如果卖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政策低于厂家,卖方应向买方说明,并征得买方同意。
如果卖家没有说明自己和厂家提供的所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或者卖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政策低于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政策但未取得买家同意,商品无法享受售后服务,交易将被退货退款。如果在退货过程中因买方责任导致货物被国内外海关没收、扣留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相应风险由卖方承担。
3.如果采购货物的运输需要经过海关,卖方应确保采购货物符合相关海关法律法规。所购货物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货物被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风险由卖方承担。
应描述卖方的清关程序和其他可能的清关费用。如果清关手续包含国内法律税费,费用由买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无报关手续说明及其他报关费用,由卖方办理报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卖方延误或拒绝办理清关手续,可能产生的清关延误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的仓储保管费用等。)和货物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如果清关程序需要买方的协助,买方应提供相应的协助。如果由于买方的懒惰或拒绝提供协助导致货物无法办理海关手续,可能产生的通关延误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的仓储保管费用等。)和货物丢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4.在购买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买卖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且卖方已作出实质性购买行为的,除卖方明确表示不履行购买服务外,卖方有权拒绝买方未收到货物的退款申请。
如卖方已按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货物,相应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物流公司的原因,导致货物物流延误或清关延误,买方在交货日期后60天仍未收到货物,则可以进行交易退款,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
如果不太了解代购服务的处理规则,也可以好好学习,希望能帮助卖家解决代购过程中的矛盾。当然,尽量不发生纠纷是每个卖家最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