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Tik Tok招商负责人绩效考核细则更新,最新的绩效考核细则来了。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包括详细的规则和说明。让我们看一看。
一.代表团团长考绩规则
估价对象:
授权已开放≥90天的代表团团长。
评估方法:
1.每个月1日,考核组组长会对近90天的订单数量和GMV进行结算(统计包括一/二级招商活动的商品数据和托管计划的商品数据,不包括退款订单数据;可以在总行后台-财务结算-服务费账单功能下查看)。
如果最近90天内结算订单数量≥100,GMV≥10000元,则保留委托权限;如果没有,将于本月1日发出退役通知,并于本月15日收回使团团长权限。
2.团长权限撤销前已经产生的团长服务费可以正常结算/撤销;权限收回后,正在进行的招商活动将下线,待批产品自动拒绝,推广中产品的服务费停止,人才佣金恢复为普通计划佣金。
3.从收回委托权限之日起,3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委托权限,30天后可以再次申请。
4.绩效考核三次不达标,第三次将永久收回委托权限,无法再次申请开业。
第二,团长必须遵守规则。
各代表团团长在招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内相关行为规范,合规开展招商工作。平台接受商家、人才等利益相关方的举报和投诉。
Tik Tok电子商务精选联盟负责人的行为准则如下:
1.在招商过程中
不得以Tik Tok、Tik Tok电商、兆讯、兆字节、精选联盟等平台或平台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或招商。
不利用平台以外的渠道进行招商。
不引导商家和/或人才加入非Tik Tok电商渠道或离开平台进行线下交易。
不提倡返利,不搞任何传销。
不得协助商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交易或自行进行虚假交易。
不得强迫、胁迫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致使商家参与招商活动,强制商家报名天数。
不搞恶性竞争。
不得有其他违规行为(如欺诈、威胁、辱骂行为等)。).
请勿泄露Tik Tok电子商务数据、人才信息、商品信息等。给其他第三方。
2.投资促进商品
不得审核损害用户、人才、平台权益的商品(如涉嫌售假、非正规渠道流通的商品、涉嫌虚假宣传或内容违法的商品等。).
不批准平台认为不适合推广的产品。
商家商品不得发货或跑路。
团长不得邀请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家和商品。
三。团长为处理违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以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解读:招商团队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官方名义进行招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使用Tik Tok、Tik Tok电商、巨量响应、巨量引擎等官方品牌字样。,或以与平台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为幌子,诱导他人合作。
处分:第一次违规,关停该团一切活动,并处警告;第二次违规,将永久关闭团长权限,并扣除所有团长服务费。
2.引导商家和/或人才加入非Tik Tok电子商务平台的渠道或离开平台进行线下交易。
解释:招商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引导商户和/或人才加入非Tik Tok电子商务平台的渠道或离开平台进行线下交易。
处罚:永久关闭团长权限,扣除团长所有服务费。
3.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交易。
解读:协助虚假交易:通过招商平台、微信、QQ群、网站等渠道传播* *和*评价等广告;
虚假交易:当月成功推广的订单存在虚假交易。
处分:第一次违规,关停该团一切活动,并处警告;第二次违规,将永久关闭团长权限,并扣除所有团长服务费。
4.诱导/欺诈/威胁企业
解读:在与商家沟通过程中,存在威胁商家、辱骂商家等行为;
恶意攻击商家,影响商家正常经营秩序,妨碍商家经营秩序;
团长欺骗商家设置推广,收费后转给三方推广;
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招商宣传,与实际推广行为不符。比如以知名达人A的名义招商,投资后实际推广达人B的行为。
措施:第一次,关停该团所有活动,处以警告;第二次,使团团长的权限将永久关闭,所有使团团长服务费将被扣除。
5.存在恶意竞争。
解释:通过过度承诺、虚假宣传等方式与已报名参加其他团长活动的商家恶性竞争。,导致商家改变促销计划,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才结束与其他团长的合作。
处分:第一次违规,关停该团一切活动,并处警告;第二次违规,将永久关闭团长权限,并扣除所有团长服务费。
四。补充条款
1.该规则于2021年首次生效。
2.平台有权不定期修改并公布该规则。如果商家对修改后的规则有异议,可以通过平台指导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3.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日期或修订日期之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如果发生在本细则生效日期或修订日期之后,则适用本细则。
请Tik Tok招商集团负责人遵守平台规则,守法经营,避免商家或人才不必要的投诉,积极响应平台政策,提高服务能力。